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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夏瑾)近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的通知》,就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十四五”时期将试点建设3—5条中国文物主题游径。
文物主题游径是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干,以特定主题为主线,有机关联、串珠成链,集中展示专题历史文化的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建设文物主题游径,有利于文物保护与利用,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更好活起来;有利于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增益旅游历史文化底蕴,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
文物主题游径的资源对象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文物类型。围绕文物游径主题,可串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可包括农业遗产、工业遗产、老字号、水利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可纳入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剧场、文化馆、非遗馆等文化场馆。
文物主题游径分为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和县域文物主题游径。
中国文物主题游径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重大战略相衔接,主题具有国家意义、民族代表性,重在增强中华文化民族向心力、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确立中国文物主题游径主题,与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做好衔接,明确牵头省份,指导开展试点建设工作。相关省级文物部门建立协商机制,加强资源联动,确立游径路线,共同推进游径建设。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地的主题游径,应符合自然保护地的相关规定要求。游径建成后,将向社会发布中国文物游径名录、编绘中国文物游径地图。“十四五”时期试点建设3—5条中国文物主题游径。
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以区域重要战略、重大工程或跨省域重要山川、道路为依托,重在彰显区域历史文化特征,凝练区域文化遗产旅游标识品牌。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相关区域省级文物部门主动谋划游径主题,制定建设方案,建立合作机制,合力推进工作。鼓励文物资源丰富的省份建设省域文物主题游径。
县域文物主题游径重在关联各级各类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激活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与旅游需求。鼓励省域、市域、县域间加强合作联动、携手探索创新。
通知要求,开展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要挖掘凝练游径主题,合理释放文物资源,做好价值阐释展示,丰富游径利用方式,统筹保护开放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