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客观公正基础上,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我们就上述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是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厂商额
度信用担保,担保对象经营良好,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卢馨 赖剑煌 鲁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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