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证实,网传5月4日晚K435次列车上一男子被人持刀杀害一事 属实 ,且 凶手有案底 。凶手35岁,重庆人,“2014年和2017年(凶手)曾两次持刀伤人,2010年和2011年曾两次被强制戒毒。”根据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一位民警讲述,事发时间为5月4日22时许,当时K435次列车行驶至湖南省衡山县到衡阳市之间,“凶手使用的凶器是一把小刀。目前,受害者家属正与集团公司、车务处和车站派出所沟通。”
▲案发现场(视频截图)
死者表哥称: 死者与凶手不认识 ,行凶的刀有18厘米长,死前最后一刻夺刀以阻止行凶者继续作案。现场有声音连续惊呼:“都是血!都是血!都是血!”与死者同车的死者母亲哭诉道:“ 这么长的一把刀,你们怎么就能让他随意地带上车! ”
【资料图】
▲死者家属哭诉(视频截图)
5月8日,中国铁路12306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上述事件,铁路方正在进行调查,“但是其实也不能听风就是雨,铁路方面规定,所有乘客乘车前必须接受检查,且不能携带管制刀具,但是根据国家铁路局、公安部此前最新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 刀刃在6厘米以内的是可以携带上火车的 。 ”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K435次列车是一列空调快速旅客列车,首发站为武昌,终点站为惠州,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管制刀具为明确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锐器例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手术刀、刨刀、铣刀等专业刀具为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7月1号以后,刀刃在6厘米以内的可以携带上火车。
也就是说,普通的日用刀具刀刃长度小于60毫米,即6厘米的可随身携带上火车。
安检如非故意没有刑责
死者家属可提民事赔偿
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李贺超表示,在这一事件中,凶手涉嫌故意杀人罪,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后果。
“其次,如果凶器确为18厘米的长刀,那么它就属于管制刀具,按照交通运输相关规定是不能带进火车站的。铁路安检人员没有尽到相应的安检义务,应就失职行为受行政处分。”
一般来说, 安检人员与杀人事件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李贺超律师表示:“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铁路安检人员明知道凶手要持刀杀人,仍然放纵他带刀上火车。在这种情况下,安检人员才可能要承担故意杀人罪共犯的刑事责任。”
李贺超律师建议, 受害人家属可以就生命权的损害,对铁路运输部门提起民事赔偿责任的请求 。
上海政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李威杰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1198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组织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此外,《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也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
“从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火车站还是列车,对于乘客都具备了安全保障的义务。”李威杰表示,“此次事故的发生,很有可能是因为铁路部门疏于安全检查,导致了犯罪嫌疑人携带刀具登上火车,所以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不过,也有可能凶手不是通过火车站安检通道进入的,最终要根据公安机关公布的调查结果。”李威杰强调。
内容来源:极目新闻、九派新闻、顶端新闻、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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